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交通大学高考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学校高考招生工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纽带,我校决定推行高考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引入外部监督主体,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的社会知名人士、关心高考招生工作的普通群众作为义务社会监督员,收集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和风险点,监督学校高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进。
一、 征选条件
基础教育、新闻媒体、法律界、企业界等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应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北京交通大学建设发展,熟悉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和高考招生政策,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善于听取群众意见。
二、征选办法
请有意愿并且符合征选条件的人士将您的个人简历发送到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bjtuzs@***.cn,联系人:刘东平,工作电话:010-5168291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社会监督员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
三、社会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了解学校高考招生工作情况并抽查学校高考招生工作执行情况;
2、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做出答复;
3、旁听我校高考招生工作有关会议;
4、巡视我校特殊类型考试和网上录取现场。
(二)基本义务
1、听取、收集并向学校转达社会各界对我校高考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了解教育部和我校高考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3、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