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物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以免试推荐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进行。其中“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审定、招生指标分配等工作。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各系所主任。
2、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处理申诉等。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纪律委员、研究生管理人员。
3、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工作。由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系所研究生主管的副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4、物理学院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
主要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全面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由各系所主任任组长,研究生主管的副系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学科带头人和部分资深教授,小组下设秘书一名。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的考核。
2、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
3、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来选拔优秀生源,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权。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博士招生中,物理学院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对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有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量子材料科学中心和原子分子物理。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 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五、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 个人申请
申请者不需选报导师,招生录取工作将按专业进行,录取后再双向确定导师。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cn/zsxx/wsbm/)。
2纸质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申请者请按如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下载);
(2). 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 硕士课程正式成绩单原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cn/zsxx/bszs/bobmxx/);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cn/zsxx/bszs/bobmxx/);
(7). 若有已发表或已被接受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收函复印件);
(8). 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及学习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9). 外语等级证明(以下至少任何一项),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②TOEFL成绩;
③GRE成绩;
④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⑦雅思成绩;
⑧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注:申请者所持外语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关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详见《北京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9号北京大学物理学院西楼138教务办公室 研究生教务收。联系电话:62751734。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EMS或顺丰速递。
(二) 材料审核
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2、综合初选结果和各招生专业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并在物理学院主页公布,预计公布时间为2016年3月上旬。
(三) 学科复核
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2016年4月上旬。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学生的各方面的情况,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 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2、审查无误后,由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4、录取名单在物理学院主页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62751730。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物理学院网站《2016年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八、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www.phy.***.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734。
招生咨询邮箱:wlyjszs@***.cn。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