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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说明

  2016年08月27日09:18  北京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北京大学化学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以免试推荐、“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等三种方式进行。其中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一、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培养要求与本科起点五年制研究生相同。

    二、报名资格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510月中旬开始,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cn/zsxx/wsbm/)。

    四、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者须按照本招生说明的要求在201618日前将下列材料寄(或送)达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化学楼C104)。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报名表》);

    2、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部)的证明信,录取后再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文件模板下载网址:http://grs.***.cn/zsxx/bszs/bobmxx/);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文件模板下载网址同5);

    7、三年内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至少其中一项),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TOEFL成绩;

    GRE成绩;

    WSK(PETS 5)考试合格;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雅思成绩;

    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01512月底,我校将首次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预计于20161月发布成绩(若有时间变化,另行通知)。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该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费用

    申请者需缴纳报名费200/人次,需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cn/bm)进行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选拔方式

    1、材料提交结束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申请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质的审核,初审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63月中下旬(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主页。

    2依据“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化学学院初取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调档政审合格后,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投诉电话:62751713

    八、其他事项

    1、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申请材料邮寄及咨询

    1、接收(收到)材料截止日期:201618日。

    2、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C104) 李老师收 100871

    3、咨询电话及邮箱:010-62751713  chemjw2@***.cn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151015


原标题:2016年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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