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吉林省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6]1号)文件精神,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和指导下,做好2016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优质生源,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单独招生办公室。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实施,并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工作(各组织机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人数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3.招生计划及人数: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
系别 | 专业名称 | 理工类 | 文史类 | 中职对口类 | 学费(元/年) | 汽车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中德诺浩班) | 20 | 20 | 15 | 待审核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诺浩班) | 20 | 20 | 15 | 待审核 | 机电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10 | 5 | 待审核 | 供用电技术 | 20 | 10 | 5 | 待审核 | 建筑系 | 工程造价(万科班) | 20 | 20 | 10 | 待审核 | 建筑工程技术(万科班) | 20 | 20 | 10 | 待审核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20 | 20 | 15 | 3700 | 经管系 | 电子商务 | 20 | 15 | 15 | 3500 | 生化系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 | 10 | 5 | 待审核 | 食品加工技术 | 15 | 10 | 5 | 3500 | 合计 | 195 | 155 | 100 | |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6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16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及缴费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并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每生收费200元。
(三)考生确认、领取准考证
经学院同省教育考试院已录入考生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在规定日期持相关证件到学院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测试内容及分值:数学、语文、英语,每科150分,满分450分。
测试形式:笔试。
测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内容及分值:
(1)理科
重视考生高中阶段物理及化学课程的知识积累和形成的基本能力,并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物理100分、化学100分、综合能力100分,满分300分。
(2)文科
强调考查学生对高中历史、地理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并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综合能力100分,满分300分。
(3)中职类
主要测试中职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和继续学习的潜能。职业素养100分,人文和自然通识100分,综合能力100分,满分300分。
测试形式:笔试 。
测试时间:120分钟 。
测试地点:由白城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选定标准化高考考点。
命 题:由学院聘请白城教育局、吉林市教育局或高中教师组成命题人员。
命题地点:九台市教育印刷厂。
(五)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各自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构成;
2.录取分数线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3.所有考生不享受各项加分政策。
五、实施进程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部门 | 2月初 | 命题大纲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教务处 | 3月1日前 | 完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 招生就业处、网络中心 | 3月5日前 | 招生宣传工作 | 各系、招生就业处 | 2月27日―3月5日 | 网上报名、缴纳考试报名费(报名截止到3月5日,缴费截止3月7日) | 招生就业处、财务处 | 3月7日-3月9日 | 核对缴费信息 | 财务处 | 3月9日 | 命题人员入围(提前联络印刷厂)、确定考点 | 教务处、纪委办公室 | 3月10日―12日 | 网上公布资审合格已缴费考生名单 | 招生就业处 | 3月12日 | 确定考务相关事宜 | 教务处 | 3月17日―18日 | 考生本人到校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截止到3月18日12:00时) 考生在考点外查看考场位置:(3月18日15:00-16:00) |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 | 3月18日 | 印刷厂取卷送至指定保密地点 | 教务处、保卫处 | 3月19日 | 组织考试: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13:30―15:30) (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保卫处 | 3月20日―23日 | 阅卷 统计分数 |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保卫处 | 3月24日―27日 | 网上公布成绩 | 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 | 3月28-31日 | 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 | 8月末 | 新生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须知为准) | |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主动接受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坚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六
附件1:
2016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成机构成员
单独招生组织委员会
主 任:杨红勇
委 员:刘桐强 李秀颀 王永琦 曲文福 刘 清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秀颀
副组长:刘 清
成 员:赵桂杰 王志强 高林柱 张慧玲 荆小平 姜兴元 冯伟东
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总体组织及实施工作;负责单独招生各工作环节制度建设;负责确定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负责协调省招生办、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落实单独招生计划,取得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统筹各工作小组,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
主 任:冯伟东
成 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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