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专业及类别 |
合 计 |
普 理 |
普 文 |
机电类 |
化工类 |
计算机类 |
财会类 |
艺术类 |
幼师类 |
医学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
|
3 |
|
|
|
|
|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
|
|
3 |
|
|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
|
|
|
40 |
|
|
|
|
会计电算化 |
8 |
|
|
|
|
|
8 |
|
|
|
护 理 |
20 |
2 |
3 |
|
|
|
|
|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6 |
|
|
|
|
|
|
|
|
6 |
艺术设计(玉石雕刻) |
3 |
|
|
|
|
|
|
3 |
|
|
学前教育 |
22 |
|
2 |
|
|
|
|
|
20 |
|
合 计 |
105 |
2 |
5 |
3 |
3 |
40 |
8 |
3 |
20 |
21 |
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四、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二)已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或个人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2、在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应于2016年1月20日―3月20日通过现场或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8:00点。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二)材料审核
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考试前两天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现场确认和缴费
考生应于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8:30携带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200元。
1、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
②考生身份证原件;
(四)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六、考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口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一)试题库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试题库在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复习。
(二)考核模式
①考试方式: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
②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周六)9:00-10:30;
③考试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巴彦浩特和硕特路237号),其它考点另行通知,考生可就近选择。
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为200分.
八、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志愿清”原则,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和硕特路237号。
(二)邮编:750306
(三)联系老师:关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83-8337295、8337222
2.传真:0483-8337295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