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18号(南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职教城学府路1号(北校区)
五、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650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
计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职 |
||||
|
合计 |
|
|
1650 |
1550 |
100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财经商贸 |
100 |
100 |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 |
财经商贸 |
150 |
150 |
|
630302 |
会计 |
3 |
财经商贸 |
230 |
200 |
30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财经商贸 |
180 |
18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财经商贸 |
150 |
15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财经商贸 |
150 |
150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 |
60 |
60 |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 |
旅游 |
60 |
60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土木建筑 |
100 |
100 |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土木建筑 |
200 |
180 |
20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装备制造 |
120 |
100 |
20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电子信息 |
150 |
120 |
30 |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日上午10:00―3月4日下午16:00,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院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文理兼招,每个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2.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考试(考试内容详见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考点设在各市、县,考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详见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3.2016年3月25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
4.2016年4月8日上午9:00~下午14:00,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均可至我院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测试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1号(北校区)。
5.2016年4月8日下午13:00~17:00,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6.2016年4月19日前,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
7.2016年4月28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考试院确认录取结果后,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外,还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不收取任何报名测试费用。
八、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满分600分。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参加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由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达到由省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线及以上。
2.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三专业志愿;若第三专业志愿投满,按其专业服从志愿投档至计划剩余较多的专业;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档录取,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3. 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本院分类考试招生的各类考生,按本章程规定录取后,享有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致的学历和各项待遇。
4.已被预录取但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参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颁发证书: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证书,与高考录取学生一致。
十一、学费标准:严格遵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4205818、63858397、63858398
十三、其他须知: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的十二个专业,均是我院精心挑选的重点建设专业、特色热门专业。
学院建有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按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认证成绩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缓交学费:学院设有绿色通道,针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可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四、说明:
本章程依据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编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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