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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6年02月17日20:16  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218号(南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职教城学府路1号(北校区)

五、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为1650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1650

1550

100

630201

金融管理

3

财经商贸

100

100

 

630301

财务管理

3

财经商贸

150

150

 

630302

会计

3

财经商贸

230

200

30

630701

市场营销

3

财经商贸

180

18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150

15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150

15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旅游

60

6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60

6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100

100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200

180

2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装备制造

120

100

2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150

120

30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1日上午10:00―3月4日下午16:00,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院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文理兼招,每个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2.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60分,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采用合卷笔试方式考试(考试内容详见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考点设在各市、县,考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详见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3.2016年3月25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

4.2016年4月8日上午9:00~下午14:00,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均可至我院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测试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1号(北校区)。

5.2016年4月8日下午13:00~17:00,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6.2016年4月19日前,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

7.2016年4月28日29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考试院确认录取结果后,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职业适应性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外,还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不收取任何报名测试费用。

测试大纲详见学院网站,总分为300分。

八、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总分=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满分600分。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参加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由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达到由省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考试资格线及以上。

2.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进入录取序列的考生,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专业志愿投满,无法投档,投档第三专业志愿;若第三专业志愿投满,按其专业服从志愿投档至计划剩余较多的专业;若专业不服从,做退档处理,再进行下一名次考生投档录取,直到计划录满为止。

3. 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本院分类考试招生的各类考生,按本章程规定录取后,享有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致的学历和各项待遇。

4.已被预录取但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参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6.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十、颁发证书: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证书,与高考录取学生一致。

十一、学费标准:严格遵照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64205818、63858397、63858398

2.信息公示网址:

十三、其他须知: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的十二个专业,均是我院精心挑选的重点建设专业、特色热门专业。

学院建有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按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认证成绩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缓交学费:学院设有绿色通道,针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可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四、说明:

本章程依据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编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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