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城市90%非困难学生
免学费(地方政策)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在国家资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合肥市对市属和县属技工院校实施地方性资助政策,对城市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的城市90%非困难学生给予免学费补助。为有效执行该政策,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地方政策享受范围。根据合财教[2015]1429号规定,2015年秋季学期起,除国家资助的城市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外,其余的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城市户籍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可以享受地方性免学费资助。
资助申请。城市90%非困难学生每学年认定一次,受助学生需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8),并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老生只需要交申请表即可)
备注:所有的电子表截止日期:2016年9月19日,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注意:2016秋招新生需要填写汇总表附件7:2016秋季学期(地方政策)城市90%非困难学生免学费表格。
学工部
2016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2016年安徽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秋季学期(地方政策)城市90%非困难学生免学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