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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泉州师范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2019年10月10日10:19  泉州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注册报到缴费的有关通知将应缴款项按时、足额存入随入学通知书寄出的建行卡,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应缴款项外还应保存10元的银行卡余额,以便建行及时代扣,学生方能及时注册。如银行卡遗失,应及时前往建行网点办理补卡,补办后到行政楼207进行登记。

    8月 23日起 建行根据学校通知代扣学生学费等各项费用。在此期间,建行将在每周星期二、星期四进行代扣代缴工作。新生报到前一星期,银行将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增加代扣代缴次数,具体扣费时间不另行通知。

二、学生缴交学费等相关费用有以下几种方式:

1.银行代扣代缴 :

学生将足额钱款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建行卡内,并确保在扣费期间除应缴款项外还应保存10元的银行卡余额;学生可在款项代扣成功后向所在学院领取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

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费又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需要缴交学校的费用存入建行账户,生活费等其他款项不要存入该账户以免被扣。

2.网上银行缴费:

学生选择网上银行缴费的,须拥有一张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建行卡。登录泉州师范学院网上银行收费系统。进入用户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用户名、密码均为学生本人学号。点击应交款查询按钮,选择交费区间点击下一步按钮,选择收费项目点击下一步按钮,核对交费信息点击中国建设银行图标按钮,确认交费信息点击确定交费按钮,会弹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客户登陆页面,核对页面左边的交费金额等信息,依次输入网上银行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返回泉州师范学院网上银行收费系统页面,点击订单查询的交易记录按钮查看交易记录。

三、由于学籍变动需要退费的,须持已缴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发票并附上教务处相应文件到学校行政楼财务处207室办理退费手续。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第八条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清退问题的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四、财务处在每次银行代扣代缴学费后,将公布截止至当次扣款的学生缴费名单及累计欠费名单到泉州师范学院校园网。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学生缴费名单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五、如有问题请咨询0595—22919615。


原标题:2016级泉州师范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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