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陕西师范大学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院校。 一、奖学金类别 按学生类别分为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二、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汉语补习期限 |
硕士研究生 |
2学年或3学年 |
1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3学年或4学年 |
1学年 |
按要求进行汉补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应在汉补结束时取得规定的HSK等级证书或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转入专业学习。对在规定汉补期限内未能通过考核者,允许转入专业试读一年,但必须在此期间获得规定的HSK等级证书或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如仍未能取得证书,将作为进修生结业回国。 三、授课语言 我校的所有专业均用中文授课。 四、奖学金内容 ●免注册费 ●免学费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在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承担学生大病住院的住院费用、住院看护费、死亡赔付等,可由第三方垫付费用。 五、申请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0日 六、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原则上不接收已在华学习的学生。 七、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n,受理机构代码:10718; 2.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八、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留学基金委网“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硕士、博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15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由本人签名。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推荐人签字。 6.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寄送到陕西师范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邮政编码:710062 电话:+86-(0)29-85303761 传真:+86-(0)29-85303653 E-mail:iso@***.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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