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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及火车乘车优惠卡充磁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20日11:23  贵州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证管理办法》(校研字〔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和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补办及充磁对象:2015级、2016级的研究生。

 二、需要补办研究生证的学生须将本人补办申请(注明学号和联系电话)、刊登遗失作废申明的报纸原件(贵阳晚报或贵州都市报等)、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证件照,交到所在培养单位。

三、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须于2017年5月31日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四、培养单位收齐需充磁的学生证后,指定一名负责人统一带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充磁。

五、其他

 (一)根据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学生每年多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充磁一次可购4次优惠票,无须每学期都充磁。 

 (二)学生回家需中转的,请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车票。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的可购票次数。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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