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证管理办法》(校研字〔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证补办和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补办及充磁对象:2015级、2016级的研究生。
二、需要补办研究生证的学生须将本人补办申请(注明学号和联系电话)、刊登遗失作废申明的报纸原件(贵阳晚报或贵州都市报等)、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证件照,交到所在培养单位。
三、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须于2017年5月31日前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四、培养单位收齐需充磁的学生证后,指定一名负责人统一带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充磁。
五、其他
(一)根据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学生每年多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充磁一次可购4次优惠票,无须每学期都充磁。
(二)学生回家需中转的,请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车票。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的可购票次数。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