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经济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做好2015年“中职推优”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中职推优”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中职推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遵义市红花岗区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的2013级春季、2013级秋季、2014级春季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学生下载并填写“中职推优申请表”(附件)。
2、报名学生须交1寸蓝底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学生须申办临时身份证,否则不予报名)
3、报名费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收取,统一缴纳到学校财务室刘贵主任处。
二、品德考核
报名学生的思想考核由学校各部门分别考核,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凡考核有一项为不合格者,均不享受中职推优资格,不予报名。
有下列情形者,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违反中职生学籍管理规定,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没有撤销的;
(四)未完成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内容的。
三、2015年中职推优时间表
(一)12月1日-2015年12月10日:报名阶段(登记、填表、交费,初审);
(二)12月11日-12月15日:现场摄像、信息录入阶段,具体时间待定(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
(三)12月15日-12月20日:体检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四)12月20日-12月31日:填报志愿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五)2016年1月1日-2016年7月31日:学校复审阶段(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推优资格);
(六)2016年8月10日-9月10日:录取通知书发放阶段(学校以电话通知)。
“中职推优”工作关系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自觉维护推优工作的良好信誉,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力保中职推优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附件:(点击下载)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2015年遵义市红花岗区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做好“中职推优”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