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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遵义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14日08:56  遵义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5〕68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5〕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招生工作任务,现将招生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按省教育厅黔教高发〔2015〕6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校研究,成立遵义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组 长:曾伯平  岑  玲    
成 员:杜国娟  胡贵勇  徐  娟  李海黔  田维钊  
黎  雯  张远强  杨纪刚  刘永生  蒲晓川
       相关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永生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年度“专升本”招生计划(责任单位:招就处)
招就处根据省教育厅“按当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7%”拟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条件,编制落实我校2015年“专升本”计划。(2015年我校“专升本”计划为477人,具体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二)招生宣传动员(责任单位:招就处及相关学院)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指导处整合全校资源,积极面向全省2015届专科毕业生广泛宣传动员,认真落实今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老师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认真解读相关政策,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平台和机会加大对学校近年来办学成果宣传,切实营造良好的招生宣传工作氛围。 
(三)资格审查与认定(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
1、报名资格及报考专业认定
教务处和学生处及相关学院根据黔招考普〔2015〕16号文件要求,负责审查和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信息以及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报考要求。
2. 报名
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组织指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
3、志愿填报(责任单位:招就处及相关学院)
招就处及相关学院按省招生考试院(黔招考普〔2015〕16号)文件精神指导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四)专业课命题和考试及评卷工作组织(责任单位:教务处、招就处及相关学院)
1、教务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证下组织各相关学院进行专业课考试命题、考试、评卷以及考生专业考试资格确认工作。
2、具体要求:教务处一是将专业课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咨询电话和考试地点等信息及时公布到教务处和招就处网站。二是根据省招生考试院黔招考普〔2015〕16号文件要求,在专业考试前进行考生专业课考试资格审核。三是专业考试、评卷工作安排在7月5 日、7 月12日进行。
(五)录取工作(责任单位:招就处和纪委)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新生报到及资格复查(责任单位:招就处、教务处和总务处)
1、新生根据入学须知按学校的要求报到。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入学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和各学院)
2015年“专升本”新生进校后由学生处、教务处统筹组织各学院开展入学教育。
三、监督保证(责任单位:纪委、招就处)
1.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3.认真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服务考生,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实施。
4.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201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遵义师范学院
2015年3月31日

原标题:2015年遵义师范学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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