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务培训中心
民航机务人员CCAR-147维修基础培训班招生简章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务培训中心于2013年8月8日获得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维修培训机构授权(合格证编号为:D.147.300014),现已具备开展民用航空器维修基础培训(ME-TA/TH/PA/PH、AV)和民用航空器维修基本技能培训(ME、AV)的资质。现招收第三期CCAR-147维修基础培训学员, 预计于2015年7月中旬开课。
学员在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务培训中心经过14个月的集中学习,完成全部147课程并考试合格,将获得“147基本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147维修基础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取得147培训合格证后,可免维修经历直接参加CCAR-6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考试,CCAR-66部考试通过者可以获得民航维修人员基础执照,从而为成为一名民用航空器放行工程师奠定基础。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1.航空机械专业(涡轮式飞机ME-TA);名额:24名。
2.航空电子专业(AV);名额:24名。
二、招生对象
有志于从事民航维修,年龄在18-25周岁,且身体健康(即身体条件满足“机务维修人员体检标准”(见附件一))的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人员,英语三级以上者优先。
注:①“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包括所有机械、电子、电气等工科类专业。
②在我院就读的理工科12级学生可提前参加培训。
三、培训课程、学时
维修基础培训总课时,ME-TA为2192学时,AV为2086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参见附件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请填写“147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三)并传真至0731-85473728;或直接发邮件至cavtcjwpxzx@***。
五、收费标准
专 业 | 总课时 | 学费(元) |
ME-TA | 2192 | 64000 |
AV | 2086 | 60000 |
备注:①该收费只含附件二培训内容所包含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用、实习场地使用及耗材费用等。 ②该收费不包括CCAR-66基础执照考试费。 ③培训期间,本中心可安排学员食宿,费用自理。 |
1.收费标准
学员可以从以下两种付款方式中任选一种:
⑴一次性付款:如学员能够在培训正式开始前一次性支付以上全部费用,本中心给予2%的优惠。
⑵分期付款:在培训开始前支付全部培训费用的30%;在培训3个月后支付培训费用的全部剩余部分。
2.收费方式
收费方式可以转账支付、汇款或现金。
⑴确认录取后,请于开班前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帐、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姓名及培训类别)。
户 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农行长沙县支行暮云分理处
账 号:0318-0104-0000-220
⑵请将付费凭证传真至培训机构,凭银行回执复印件参加培训。
3.优惠
⑴本院在校学员优惠15%学费。
六、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跳马乡田心桥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务培训中心
邮编:410124
联系人:江老师0731-85473729
尹老师0731-85473728
电话/传真: 0731-85473728
E-Mail:cavtcjwpxzx@***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务培训中心
2015年1月14日
附件一:
机务维修人员体检标准
一、体检标准:
1.一般要求:
1.1 应具有正常生理功能,敏捷的反应能力、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1.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2.精神、神经系统:
2.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2.2 药物、酒精成瘾不合格;
2.3 癫痫病不合格;
2.4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炎症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2.5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2.6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2.7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如重症肌无力)。
3.呼吸系统:
3.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如慢性支气管炎、肺心病等);
3.2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4.循环系统:
4.1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如风湿性心脏病);
4.2经讨论确定严重心电图异常者不合格;
4.3高血压病患者不合格(血压标准超过140/90mmHg即确定为高血压)。
5.消化系统:
5.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后遗症不合格,消化道术后无后遗症合格,阑尾、腹外疝术后无后遗症合格,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
5.2胆道系统结石不合格;
5.3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传染期不合格;
6.泌尿生殖系统:
6.1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6.2泌尿系统结石不合格;
7.造血系统:
7.1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7.2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好的)合格。
8.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如糖尿病、甲亢、红斑狼疮等)。
9.运动系统:
9.1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9.2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0.皮肤及其附属器:
10.1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如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癫疯);
10.2 性病不合格。
11.眼及其附属器:
11.1色盲、色弱不合格;
11.2 眼及其附属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1.3裸眼视力不得低于0.1,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6。
12耳鼻咽喉及口腔:
12.1任何一耳低语听力低于5m不合格;
12.2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2.3嗅觉丧失不合格;
12.4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疾病不合格。
二、辅助检查项目:
a、血常规 、尿常规 c、肝功 d、乙肝五项 e、胸部X线透视 f、 超(肝胆脾胰肾) g、心电图 h、视力 i、色觉检查
三、辅助检查项目标准:
1. 血常规:
白细胞高于或低于正常值不合格,复查正常可合格。血小板高于或低于正常不合格,复查正常可合格。淋巴细胞高于或低于正常不合格,复查正常可合格。血色素小于正常值,贫血不合格。中性粒细胞绝对值小于1.5×109/L不合格。
2. 肝功:
转氨酶、转肽酶、高于正常值不合格,复查正常可合格,蛋白低于正常值不合格,A/G<1不合格。
3. 表抗阳性不合格(原则上不复查)。
4. 尿常规:
尿蛋白阳性不合格。(可复查)
尿胆红素阳性不合格。(可复查)
尿酮体阳性不合格。(可复查)
尿中红细胞不合格(复查后阴性可合格)
尿糖阳性不合格复查后阴性合格,复查后仍阳性可再复查血糖,如血糖正常,尿糖阳性可合格。
尿中白细胞加脓细胞不合格,管型尿不合格。
5. 心电图:
左右心室肥大不合格,心肌劳累不合格。窦性心动过速不合格(可复查)。窦性心动过缓<50次/分不合格(阿托品试验阳性合格),病窦综合症不合格。
频发房早、交界性早博、室早(每分钟>5次)不合格,阵发性心动过速不合格。
Ⅱ°以上房室传导阻滞不合格(Ⅰ°可合格)
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不合格,预激综合征不合格。
6. 胸透:
肺结核、肺脓肿、肺不张、间质性肺炎不合格。
7. 腹部 超:
肝肿大、肝脓肿、肝囊肿(>4CM)中重度脂肪肝、肝硬化、中、重度脾肿大不合格,肾结石不合格、肾实质结石不合格,肾积水不合格、肾囊肿(>3CM)不合格;胰腺肿大或缩小、钙化斑或结石、囊肿均不合格。胆囊、胆总管结石不合格(稳定结石合格)。 肝内胆管结石合格,胆囊息肉>1.0cm,肝内胆管钙化合格,慢性胆囊炎无症状合格。
8. 色盲、色弱不合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0.1,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6。
附件二:
维修基础培训内容及学时
培训时间(学时) | ME-TA | AV |
序号 | 模 块 | 理论 | 实习 | 理论 | 实习 |
1 | 数学 | 50 | | 50 | |
2 | 物理 | 70 | | 70 | |
3 | 电工基础 | 120 | 42 | 120 | 42 |
4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 50 | 22 | 120 | 40 |
5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40 | 20 | 90 | 40 |
6 | 维护理论基础 | 100 | | 100 | |
7 | 维修基本技能实践 | | 322 | | 282 |
8 | 空气动力学基础及飞行原理 | 70 | | 70 | |
9 | 人为因素 | 30 | | 30 | |
10 | 航空法规和维修出版物 | 40 | | 40 | |
11 | 涡轮发动机飞机结构和系统 | 300 | 302 | 300 | 302 |
12 | 直升机的飞行原理、结构和系统 | | | | |
13 | 活塞发动机飞机的结构和系统 | | | | |
14 | 燃气涡轮发动机 | 120 | 60 | 40 | |
15 | 活塞发动机 | | | | |
16 | 螺旋桨 | 30 | 14 | | |
17 | 机械制图 | 80 | | 40 | |
18 | 英语 | 60 | | 60 | |
145维修单位实习 | | 250 | | 250 |
学时小计 | 1160 | 1032 | 1130 | 956 |
学时总计 | 2192 | 2086 |
附件-3 报名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