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职高对口考生。 二、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860人。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直接报名)。报名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确认考生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3月16日至4月14日 2、领准考证时间:4月15 、16日 3、报名考试费:80元 /人 4、考试时间:4月17日 5、考试地点: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地州市在该地市另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科目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两部分组成。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考试成绩文科生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为依据;理科生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化三科成绩总分为依据。 2、其他考生(含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3、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为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 )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成绩进行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我院网站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考。 六、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根据每年国家分配指标进行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根据每年国家分配指标进行评选。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分为4000元∕年·人、3000元∕年·人、2000元∕年·人三等,根据每年国家分配指标进行评选。 学院设有学院奖学金以及包括华西生态奖学金、爱普生奖学金等6项社会奖学金和仁和环保助学金、华泰助学金。 2、专升本政策: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我院优秀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到相应的省内本科院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学制两年,毕业发放本科院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另学生在校期间还可参加学院部组织的、教育途径专升本,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七、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责任编辑:hb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