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指南 第一步:系统注册并申请 1、注册用户: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系统”),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个人信息,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 2、在线申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新增”项,精准详细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内前四项内容,其中,“本次申贷金额”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之和,但是不能超过8000元(本、专科生)或12000元(研究生),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导打申请表与合同 系统申请完成检查无误后,携带所需证件资料,在办理现场导打出申请表和合同,未办理预申请者,将打印出的申请表带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民政部门盖章入后,才能办理下一步。 第三步:审验资料与复印 将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如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等原件交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也可自己在外复印。 第四步:签订合同与承诺书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一道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合同签订处签订贷款合同4份,承诺书3份。完成签订后,领取合同、受理证明与承诺书等资料,并在《助学贷款学生基础信息表》中完成信息登记。 第五步:回执递交与录入(学生和高校共同办理) 借款人高校报到时,须将《受理证明》(由区资助中心打印提供)交到高校,提请高校务必在
10月 10日前
完成电子回执录入,否则,贷款办理不成功。 特别提醒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办理; 2.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丢失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也可致电开发银行客服95593或潼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4576812帮助找回; 3.贷款审批、放款等情况请登录“系统”查看(一般贷款在11月中旬入账)。 以上各项,均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如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潼南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首贷办理指南 第一步:系统注册并申请 1、注册用户: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系统”),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个人信息,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 2、在线申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新增”项,精准详细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内前四项内容,其中,“本次申贷金额”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之和,但是不能超过8000元(本、专科生)或12000元(研究生),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导打申请表并送审 完成申请检查无误后,携带所需证件资料,到办理现场打印处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可在资助中心领取)带回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镇街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后,才能办理下一步。 第三步:打印合同 携带加盖资格审查单位鲜章的申请表、调查表与其他证件资料,到办理现场打印处打印合同。 第四步:复印资料 可将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如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等原件,递交现场工作人员审验复印,也可自己在外复印。 第五步:签订合同与承诺书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一道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合同签订处签订贷款合同4份,承诺书3份。完成签订后,领取合同、受理证明与承诺书等资料,并在《助学贷款学生基础信息表》中完成信息登记。 第六步:回执递交与录入(学生和高校共同办理) 借款人高校报到时,须将“受理证明”(由区资助中心打印提供)交到高校,提请高校务必在
10月 10日前
完成电子回执录入,否则,贷款办理不成功。 特别提醒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办理; 2.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丢失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也可致电开发银行客服95593或潼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4576812帮助找回; 3.贷款审批、放款等情况请登录“系统”查看(一般在11月中旬入账)。 以上各项,均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如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潼南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大学生续贷办理指南 第一步:个人系统申请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简称“系统”),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后,点击左侧“贷款申请”“新增”项,精准详细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内前四项内容,其中,“本次申贷金额”原则上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但是不能超过8000元(本、专科生)或12000元(研究生),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打印申请表与合同 完成申请检查无误后,携带所需证件资料,到办理现场打印处打印申请表与合同。 第三步:审验资料并复印 可将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如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等原件,交与现场工作人员审验交复印,也可自己在外复印。 第四步:签订合同与承诺书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一道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合同签订处签订贷款合同4份,承诺书3份。完成签订后,领取合同、受理证明与承诺书等资料,并在《助学贷款学生基础信息表》中完成信息登记。 第五步:回执递交与录入(学生与高校共同办理) 借款人高校报到时,须将《受理证明》(由区资助中心打印提供)交到高校,提请高校务必在
10月 10日前
完成电子回执录入,否则,贷款办理不成功。 特别提醒 1.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位到现场办理;2.更换共同借款人必须按照首贷手续办理,且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现场;3.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系统中进行变更;4.上年度登录在线系统不少于2次(未达2次的,退出等几分钟后,再登录即可);5.必须按“系统”要求录入续贷声明;6.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丢失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也可致电开发银行客服95593或潼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4576812帮助找回;7.贷款审批、放款划付等情况请登录“系统”查看(一般在11月中旬入账)。 以上各项,均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如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潼南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贷 1.《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高考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和《重庆市高考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如进行了贷款预申请,这两个表直接在资助中心查找)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在校大学生首贷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借款学生的《学生证》或高等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继续贷款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借款学生的《学生证》或高等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潼南区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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