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考生报名参加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成绩达到所在省、市专科(高职)资格线以上;③年龄不超过20周岁(( 1995年 8月 31日以后出生)),未婚;④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⑤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报考录取批次 | 招生计划及省市 | 接收部队 |
应用电子技术 | 高职提前批 | 重庆 | 四川 | 第二炮兵 |
40名、理科、男生 | 10名、理科、男生 |
三、招生程序
1、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士官纳入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实施,有意愿的考生可于6月底填报专科(高职)提前批次志愿,须第一志愿填报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
2、体检和政审:2015年6月30日前,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市征兵办公室提供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并由区县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3、面试:7月20日前,第二炮兵会同市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合格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工作以第二炮兵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考察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方面情况。
4、录取:8月上旬,市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我院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并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5、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以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由试点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体检、政审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四、培养计划和待遇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我院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第二炮兵负责,实习完成且思想、专业技能、身体素质达到部队要求的学生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正式入伍命令,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编:40002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7613088 67607155
学院网址:http://www.*** http://www.***.cn
原标题:2015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