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在职申请博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博士学位证书,不发博士毕业证书。学位授予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重大校[2002]468号》执行。
一、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报考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经报考导师推荐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5 年1月12 日~2015年3月15日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主页后点击“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栏目,打开页面查阅说明后,在网上报名填写基本情况,提交后下载《重庆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预申请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纸型A4)一式一份、下载专家推荐书,由两名专家推荐意见,一名应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一名为报考重庆大学博士生导师,填好后由专家所在单位和学院加盖公章。
2. 20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 申请人到申请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①“重庆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封面)
②《重庆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预申请报名登记表》
③ 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确认的认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 两名专家推荐意见书;
⑤《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承诺书》
⑥ 近年公开发表的有关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原件。(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资料审查合格者,由学院通知其参加入学综合考试。考试时间、内容和形式由学院确定,在2015年4月25日前完成,考试费用300元由学院收取。
4.2015年4月3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可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学员名单;
5.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上报名单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可获得课程学习资格。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学习年限为3至5年,总学费6万元。入学时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3万元, 进入论文申请阶段缴纳学费3万元。
四、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入学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培养单位制定培养计划并选修课程。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以进校不离岗方式完成课程学习,按照所选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步进行。
3.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课程学习等必要环节完成合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预答辩后,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五、学位申请条件
1.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按《重庆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对申请人正式申请资格审查、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并将相关信息通过全国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
2.学位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申请学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五年以上;
(2)已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培养过程,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3)申请人申请学位时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奖项认定参照学校科技、社科奖励办法(见重大校[2013]40号,重大校[2013]57号文件)执行);
(4)其他条件按照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当年学校博士学位申请相关标准执行。
附件:
《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材料.doc http://yz.***.cn/upload/file/20150105/.doc
原标题:2015年重庆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