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师研字〔2014〕16号),决定对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核与认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全体研究生导师(含外聘研究生导师)。其中,2015年新增列为研究生导师者视为通过当年的招生资格审核,无需再申请2015年度的招生资格。2010-2013年考核不合格暂停招生的研究生导师也可申请2015年度的招生资格审核。
二、审核依据
参照《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师研字〔2014〕16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还需参照《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质和科研要求》(附件2)的相关规定。
三、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2月12日—19日,导师本人填写相应的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3和附件4)交申请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二)12月20日—3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申请人材料,评审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在12月30日前将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12月31日-1月8日,研究生学院复核各学院评审结果,公布2015年度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导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审核通过的导师方可指导2015级硕士研究生。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
2.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质和科研要求 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x
3.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x
4.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http://yjsb.***.cn/upload/2014-12/.docx
5. 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4年12月12日
原标题: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