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素质测试须知
《测试流程》
1.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请您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30-4:30到学校文体中心报到抽签,逾期不再办理报到抽签手续。
2.报到时,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请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准考证上登记“抽签号码”。参加航海技术或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送交《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请您来校素质测试时随身携带),送交《高考体检表》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16:30,逾期不交《高考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3.4月25日上午8:50,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4.4月25日上午9:00素质测试正式开始。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抽签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次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的各类奖项、荣誉证书可以带入面试室,供考评人员参考。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准考证》、《抽签号》、《获奖证书》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6.考评人员提问,每位考生回答若干个问题。
7.当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入场。
8.完成素质测试的考生,请自行离开“面试区”。
《考生守则》
1.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报到处、面试区及其它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等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抽签号》进入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未进行过面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区。
3.在“候考室”内保持安静,在面试室内不得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4.考生进入面试室后,请您将《准考证》、《抽签号》、《获奖证书》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5.除证件、抽签号、获奖证书材料外,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纸条、用品等。
6.面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开始面试,回答问题。
7.没有听清楚考评人员的提问,可举手询问;涉及提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
8.面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立即离开面试室,不得在面试室内向考评人员询问面试成绩。
9.完成素质测试的考生,请自行离开面试区,不准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10.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