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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实施细则

  2015年02月13日11:01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教试院[2015]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组织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在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若干工作组:

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

2、录检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院资格审核和测试时的食、宿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会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投资与理财专业,市场营销。

2、招生计划:450名。其中: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60名)、会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70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商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保险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投资与理财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市场营销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

三、报名

1、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一个 等两个C等及以上者(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4)、现场报考资格确认时需核对本人身份证、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学考(会考)成绩单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2、报名时间:2015311—320日,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在网络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zzzs.***.cn 

3、报考确认时间:2015328日,考生本人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进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报考资格确认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在杭州市区可乘B1、 4K401等公交线到达,外地自备车可从绕城高速下沙出口下);

4、报名费:110/人。

四、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

1、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如下表,三门科目总分满分450分。

会考等第

A

 

C

换算成绩

150

135

120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资格确认证》“三证”齐全。

3)测试方式: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

4)测试与评分: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

五、体检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以考生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多10%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考生的名单。

5)招生计划数多于或等于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人数的情况,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6)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高中学考(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4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是否选择我院作为录取院校,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8)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未完成的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将其学籍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5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前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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