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根据章程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自主招生素质测试考评小组,由教学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教师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素质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二、考评小组组成与要求 1.根据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3名以上考评人员组成(其中1名组长、1名纪检监察人员)。 2.考评人员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人正直,秉公执考,遵守各项保密工作。 3.考评人员组成:相关教学单位推选满足考评人员要求的教师作为备选师资库,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及专业负责人作为考评组组长备选人选。 4.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主动提出并回避。 5.面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各考评组组长和考评人员。 三、考核方式与测试流程 (一)考核方式 1. 考核方式为面试,各考评组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和面试顺序对考生进行逐个面试。 2.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由考评组自行掌握,一般为10-15分钟。 3. 全体评委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 (二)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8:00-17:00 (三)测试流程 1.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上午8:00―9:00到学校图书馆2楼大厅凭准考证报到抽签,家长及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报到大厅。(上午9:00开始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开始15分后尚未报到抽签者,取消本场测试资格) 2. 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 3.上午9:15前,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测试结束前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4.上午9:15素质测试正式开始,考生需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和抽签号,由工作人员依次带考生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准考证、抽签号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校验。 6. 面试开始时,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左右。 7.考评人员提问,每位考生回答若干个问题。 8. 当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离开面试室,工作人员通知下一位考生入场。 9.每位普通高中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位中职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开“面试区”,不得逗留。 四、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其考核内容如下: 1.言行举止仪表仪态,满分60分。 2.语言表达能力,满分60分。 3.政治、文化、经济视野,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和人文修养,满分60分 4.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满分60分。 5.潜能与气质兴趣,满分60分。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其考核内容如下: 1.言行举止仪表仪态与语言表达能力,满分20分。 2.政治、文化、经济视野,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和人文修养,满分20分。 3.气质兴趣、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满分20分。 4.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满分40分。 5 . 专业素养与职业潜能,满分30分。 6 . 职业技能素质特长计分,满分20分(考生须上交《职业2015自主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通过审核后计分) (三)评分方法 1.考评专家应营造和谐、宽松的测试环境和氛围,平等、公正、和蔼、礼貌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2.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全部考评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终得分。 3.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相关规定。 4.测试题目与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价标准》,于测试当日下发各考评专家。 五、面试成绩的统计汇总 1. 考评组工作人员汇总每位考生的面试评分,确定无误后签名,送交考评组长。 2. 考评组长和纪检监察人员应对考评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分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签名,送交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 3. 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汇总各考评人员的评分表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总分,确定无误并由命题考务组组长签字后报送学校自主招生宣传录检组。 六、素质测试监督 1. 学校纪检监察组委派人员全程监督。 2. 所有考评人员在考核和评分时应公平、公正。 3. 一经发现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并及时上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情节严重的,终止其考评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4. 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干扰考评人员正常的考评工作。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自主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 (适应范围:中职毕业生) 高 考 报名序号 姓 名 出生 年月 贴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性 别 政 治 面 貌 民族 身 份 证 号 报考专业1 报考专业3 报考专业2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家 庭 地 址 联系手机 邮 编 学 校 地 址 教务处电话 邮 编 素质特长(指参加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分值 (考生不需填写) 考生 所在 中学 意见 所在中学盖章 年 月 日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需在2015年3月20日―3月21日现场确认时上交,同时上交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A4纸型规格),并查验原件。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自主招生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 序号 项目 举办部门 计分值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社保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 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20分; 2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3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运动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4 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5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6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共青团浙江省委 7 地市级加工制造类专业技能竞赛 浙江省各地市政府部门(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 注: (1)中职阶段获得上述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可按项目分值获得计分。 (2)同类别项目计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计分,不同项目累加总分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