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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5年02月27日07:38  海南江南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条依据《省高等院校招生暂行规定》及《省高等院校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职业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职业技术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面向浙江省普高毕业生“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450人(文理兼招)。详见下表:

  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普高)

  序号

  招生专业

  计划

  学制

  学费(学年)

  备注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三年

  7500元

  ?

  2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20

  三年

  6600元

  ?

  3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20

  三年

  6600元

  ?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三年

  7500元

  ?

  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三年

  6600元

  ?

  6

  图形图像制作

  50

  三年

  6600元

  ?

  7

  计算机信息管理

  50

  三年

  6600元

  ?

  8

  建筑工程技术

  30

  三年

  7500元

  镜湖校区

  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方向)

  40

  三年

  6600元

  10

  资产评估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营销方向)

  30

  三年

  6000元

  ?

  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50

  三年

  6000元

  ?

  12

  现代纺织技术

  50

  三年

  6000元

  ?

  合计

  450

  ?

  ?

  ?

  第四章 报名与确认

  第七条符合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取得浙江省内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且所有科目中至少有十个C等及以上。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第八条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8:30―3月16日16:00截止。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网址:zzzs.***),按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确认。经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可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普高类)》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栏里签上考生的名字。

  第九条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清楚。

  注:专业志愿经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十条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20日(8:30-16:30)、3月21日(8:30-16:00)。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注: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1、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的《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普高类)》(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打印,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

  4、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需要校验原件,请在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第十二条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无误后,凭“缴费凭证”发放考生准考证(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

  第五章 考试形式及计分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5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总分为750分。

  第十四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将考生数学、语文、英语三门科目会考等第成绩换算成相应分值,满分为150分。换算方式如下:

  会考等第

  A

  B

  C

  换算分值

  50

  40

  30

  注: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等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文化课考试由我校按照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满分为300分(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100分)。

  第十六条文化课考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0:00数学,上午10:30~12:00英语,下午1:30~3:30语文。文化课考试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少其中一证不得参加考试。如考生某门课缺考,则该门课成绩为零分。考生可于3月29日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查询文化课考试成绩分数。如对考分有疑问,可致电0575-88009091、88009098登记核分,核分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6:00。

  第十七条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


原标题: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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