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程序进行报考;
2、报名系统时间:3015年3月16日——3月31日;
3、《申请表》、《成绩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中学情况说明表》在简章附件中,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4、纸质材料须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其它快递形式学校收发室无法签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以寄出时邮戳为准);5、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盖章生效;
6、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7、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说明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是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学校通过自主选拔招生模式,选拔出适合学校专业学科特点的、对石油石化专业有浓厚兴趣、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为优秀学子进入石大创造更多的机会。
2、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环节和结果查询等都在网上进行。同时,我校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政策、通知都将通过招生网发布,考生如有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通过网上或电话咨询。
3、网上报名时应注意的事项
网上报名首先要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在填报过程中要认真核对信息。在报名系统中,每一步都有相关的提示,考生要注意阅读报名须知和报名流程中的相关提示。带“*”字段务必一次填写完整,保存后,其他内容如获奖情况等可以多次以修改方式进入系统补齐、保存,以防止出现填报信息“丢失”的现象。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以便顺利完成后续的查询等环节。
4、面试如何分组
面试分组根据学生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分为: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
理工一:侧重考查数学与化学知识;理工二:侧重考查数学与物理知识;经济管理类:侧重考查综合知识。
其中经济管理类文科、理科均可报名。
5、专业如何填报
理科类考生可以选择三类中任何一类,但每位考生只能在同一类别的专业中填报专业;文科类考生只可填报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理科生不能报考“文科”类别,文科类考生不能报考“理科”类别。考生填报专业不超过3个。
6、申请材料准备
考生的申请材料要适度,并非越多越好,要把能够反映本人高中阶段主要特长和取得成果材料的复印件附上即可,不需要附加初中或小学阶段的材料。同时把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的必备材料准备齐全,按要求打印清楚完整。
《申请表》、《成绩表》是由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其中《成绩表》中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中学情况说明表》附在简章后,由学生所在中学填写,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7、推荐材料如何准备
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者亲笔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由推荐者负责邮寄至我校。
8、考生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初审主要根据考生所选的类别,考查中学的推荐意见和考生的竞赛成绩、学科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是否有突出表现;审查网上报名和邮寄的材料要求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按作弊处理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
9、考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后,还要做好哪些工作?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还需要配合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以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10、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的确定
选择理工一,可填报志愿的专业有: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选择理工二,可填报志愿的专业有: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安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
选择经济管理类,可填报志愿的专业:会计与财务管理类、能源经济与国际贸易类。
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别认定考生的专业。特别说明,考生请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注:我校原地质工程专业改名为资源勘查工程。原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分为: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两个专业。
11、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高考录取时不占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其成绩满足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规定的,我校将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不占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12、对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和考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将严肃处理
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专家、中学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资格,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
13、志愿报考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所在省份设有自主招生批次的,应在该批次中填报我校,考生所在省份未设有自主招生批次并且采用顺序志愿填报方式的,应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须填报由我校认定的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通过的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14、降分基准线的确定
高考录取时,自主招生录取降分基准线为我校在该省统招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5、自主选拔录取的考试内容
2015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为笔试和面试。文科笔试科目为语文,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面试按分组进行相关学科和综合素质考查。
16、自主选拔录取考试不在京外设考点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统一在校本部举行,从未在京外另设考点。
17、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按照我校教学管理规定,考生入校后可以参加创新计划实验班选拔,允许在第二学期末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18、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与普招生在教学上待遇相同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与同专业普招生共同编班,共同上课,没有特殊安排与要求,与其他入校的同年级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