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新生类别为:博士研究生。
二、自取时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7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三、自取地点:研究生院招生办多功能教室(北院44号楼5层505室)
四、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 替他人代领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委托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录取通知书对考生非常重要。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发放。
2.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20日下午,以挂号信的形式按照网上确认过的地址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3.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调档函、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