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24日09:40  长春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2015级全体研究生、研究生秘书:

201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从11月23日起开始,到12月22日完成。各学院应根据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培养管理,请各位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现将具体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个人培养计划书(11月24日――12月7日)

1.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下载(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培养―培养方案―培养方案2015)。

2. “专业”、“学院”、“研究方向”等名称的填写按附表,与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相吻合。

3.“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填写。

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必修环节是必选的(二级学科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根据研究生方向选定)。

专业选修课、补修课程(跨学科、专业和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完成。

公共选修课至少选修2学分,课程班有人数限制,人满就只能另选其他课程。

 公共选修课程

 公共体育课         30学时  1学分 第二学期  40

 信息技术           30学时  1学分 第三学期  40

 自然科学概论       30学时  1学分 第三学期  40

当代主要思潮报告    30学时  1学分 第三学期  40

化学与人类          30学时  1学分 第三学期  40

中外文化比较研究    30学时  1学分 第三学期  40

 4.“硕士研究生课外经典文献阅读计划”的制定。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阅读文献的书目及阅读时间安排。

5.“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培养计划”的制定。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的方式和计划学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可分为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活动方式和计划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录入(12月7日―12月17日)

通过长春师范大学主页或长师大研究生部主页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按照“初版”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在“个人培养计划”中选择课程(补修课程也选)。

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限制人数为40人,课程班级选课人数达到40人时,课程选择按钮自动变暗,则研究生就需要选择其他课程学习。

各位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后再提交,否则将会影响课程的开课和考核后果自负。

三、定稿和上交“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书(12月17日――12月23日)

个人培养计划书》中“课程学习计划”按照网页端已选择提交的内容填写,计划书一式4份(A4纸)打印,左侧两钉装订,研究生签字,经导师、导师组、所在学院审核通过签字(签字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学生本人、学院研究生秘书、导师、研究生部培养科各存一份。

四、相关规定及说明

1.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应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参与学习,考核通过后取得学分,否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可自行选听未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但不计成绩和学分。

3.《》一经确定,一律不予更改。

4.同等学力和跨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科主干课程2-3门,与本科学生同堂上课,考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毕业答辩。

 

 

 

   研究生部

   2015年11月23日


原标题: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 研究生 招生信息 硕士
手机版: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