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十六)
一、我校在河南省本科第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3日上午8时45分开始至8月7日下午16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3人,征集志愿考生13人,高分456分,低分405分,平均分421.4分;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66人,征集志愿考生13人,高分460分,低分383分,平均分414分。
二、我校在陕西省本科第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4日上午10时20分开始至8月7日下午15时结束,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4人,高分439分,低分382分,平均分412.7分。
考生可登录河南、陕西省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原标题:2015年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