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八)
我校在福建本科第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30日上午9时开始至8月3日下午14时30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52人,高分:464分,低分:410分,平均分:431分。征集志愿考生46人,高分464分,低分420分,平均分442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10人,高分:504分,低分:463分,平均分:480.5分。征集志愿考生2人,高分:476分,低分:472分,平均分:474分
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原标题:2015年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