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文化课考试方式变更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由原来三天变更为两天,具体考试日期、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变更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或解剖,其中生物或解剖科目考生任选其一)。 2.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考试科目变更为:语文、综合(数学、英语)。 三、计分办法 1.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综合300分(物理、化学、生物或解剖每科100分)。 2.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表演专业语文150分,综合300分(数学、英语每科150分)。 四、文化课各科目考试时间 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英语120分钟(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综合180分钟。 五、文化课考试用笔要求 考生只能用黑色碳素笔答卷,用其他笔答卷,该科目考试分数为零分。 六、专业课考试内容 1.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动画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素描(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色彩(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课考试内容:基本乐理(10分)、听音(10分)、演唱或演奏(100分)。 长春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0431-85250087 长春大学招生办 201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