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根据《长安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现将2015年推荐选拔以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以国家统一考试(或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二、选拔范围:
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中进行,允许学生在相近的学科、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三、指标分配:
根据2013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规模及各学院上报拟招人数分配指标如下,该指标包含在招生简章所列计划之中。
学院代码及学院名称 |
指标 |
001公路学院 |
16 |
002汽车学院 |
4 |
003机械学院 |
5 |
004经管学院 |
4 |
005电控学院 |
1 |
006信息学院 |
3 |
007地测学院 |
6 |
008资源学院 |
5 |
009建工学院 |
3 |
010环工学院 |
4 |
011建筑学院 |
1 |
012材料学院 |
2 |
014理学院 |
2 |
合计 |
56 |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长安大学选拔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中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学校下达的指标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于4月3日前将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学位课成绩排名、硕博连读汇总表(附件3)、硕博连读生博士报名材料(详见博士招生简章)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报研招办,并通知拟录取学生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