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15年3月14、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4、15日(星期六、日)
二、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南二环路中段)
三、考试科目:
3月14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
3月15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二
四、准考证领取: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3月12日下午携带以下有关材料到教学主楼三楼研究生院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1.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3.非学历教育硕士: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将在复试期间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五、其他
1.未按时寄(送)《报考登记表》等材料者不发放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2.考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考试成绩、复试工作安排将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