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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22日08:28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我校决定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我校优质生源基地。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素质全面,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2.违法违规收到处理者;
   3.弄虚作假、有不诚信记录者;
三、推荐人数
   获得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推荐人数按当年单招报考我校人数确定。(报考人数在5人以上15人以下,给予一个推荐名额,15人以上(含15人)给予两个推荐名额,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6)学生高中三年成绩单(中学盖章有效);
  (7)相关获奖情况(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需要证明材料);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情况,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安排相关专家进行面试,测试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和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质两年,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六、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邮    编:225127
   联 络 人:章老师、顾老师
   电    话:400-860-1392,0514-87433188,0514-87433178
   传    真:0514-87433099
   网    址:http://zjb.***.cn/

附件: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doc     http://zjb.***.cn/newsupload.aspx?Newsid=493&id=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doc     http://zjb.***.cn/newsupload.aspx?Newsid=493&id=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doc     http://zjb.***.cn/newsupload.aspx?Newsid=493&id=3


原标题:2015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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