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宜良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但招生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困难,生源仍然是学校生存和发展为重要的基础,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昆明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初中毕业生招生600人(旅游100人、园艺50人、学前教育50人、市场营销150人、园林技术100人、会计电算化50人、中餐烹饪50人、机电技术应用50人);
2、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升学率达70%以上;
3、初三分流招生400人(春季100人,秋季300人);
4、高三分流招生200人。
二、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教育局成立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导招生工作,召开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下达招生任务指标和技能培训任务,并对各校完生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2、宜良职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作招生简章和短片,对校点初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组织专人配合各校点做好预报名、报名、录取、发送录取通知书等工作,并负责筹措招生工作补助资金;
3、各中学成立三年制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小组和1+3制职业中专(初三分流)招生工作小组,在职中招生人员的配合下,做好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动员,组织好志愿填报,安排人员参与发送录取通知书,完生任务。
三、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
(一)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
1、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
(1)召开宜良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下达招生任务和技能培训任务;
(2)各片区对校点初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负责指导学生预报名和填报志愿;
(3)各校点组织学生预报名,职中招生负责人对报名学生和家长进行单独动员;
(4)组织有意向到职中就读的毕业生到指定校点进行技能培训;
(5)挑选我校在校生进行培训,参与对预报名学生进行动员、发送录取通知书;
(6)由职中招生人员和校点班主任将录取通知书发送到学生手中。
2、经费补助办法:
(1)校内招生人员奖惩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
(2)聘用各校点行政人员和初三年级班主任1-2名(可轮流)对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进行管理,每天给予100元/人的补助;聘请各校点或培训点专业教师进行授课,每个课时给予50元的课时费补助。经费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由职中先行垫付。
(3)由职中根据宜良县教育局文件宜教字﹝2013﹞76号精神,对各校点初三班主任直接进行奖励,经费从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
(二)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
1、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办法:
(1)行政人员跟班负责招生工作;
(2)请优秀毕业生到校进行升学动员;
(3)学校对学生进行升学动员;
(4)学校对家长进行升学动员;
(5)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6)组织毕业考试;
(7)组织职高阶段的教学,并预收一学期学费900元、书费300元。(预收学费待国家免学费资金到位后全额退还学生、书费按实际用书结算);
2、经费补助办法:
(1)校内招生人员奖惩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跟班行政人员的奖惩与班主任相同。
(2)综合年级学生顺利升入高一后,计入各校点完成的招生任务,由职中根据宜良县教育局文件宜教字﹝2013﹞76号精神,对各校点班主任直接进行奖励,经费从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
(三)初三、高三分流招生方法及经费补助
初三、高三分流招生工作按原安排开展,奖惩办法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
宜良职业高级中学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