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域
2015年我校在14个学院18个招生领域中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下表: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领域 |
1
|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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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教育管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特殊教育 |
2 |
信息学院 |
现代教育技术 |
3 |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4 |
文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5 |
外国语学院 |
学科教学(英语) |
6 |
历史与行政学院 |
学科教学(历史) |
7 |
数学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8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9 |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地理)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学科教学(生物) |
11 |
体育学院 |
学科教学(体育) |
12 |
化学化工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13 |
哲学与政法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14 |
艺术学院 |
学科教学(美术) |
学科教学(音乐) |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为80人。各招生领域的具体招生限额,待复试时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2.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
3.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
4.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温馨提示:特岗教师无须参加初试,符合条件直接参加复试。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三)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6年1月15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等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培养我校进行审核。
四、复试录取
(一)复试
我校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于2016年1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处网站(网址:http://zsb.***.cn)公布。复试要求如下: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笔试一门专业课并进行面试。复试成绩为百分制,专业课笔试、面试各占50%。复试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2.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请报名成功考生提前购买参考书,并做好复试准备。复试参考书可在网络书店或实体书店购买。
(二)录取
结合考生复试情况及各专业计划分配情况,按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果公布在招生处网站。
五、复试费收取标准及缴纳方式
(一)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费按100元的标准收取。
(二)缴纳方式
复试费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费(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用缴纳)。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培养学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具体培养方式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二)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国家认可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学制及开学时间
(一)学费、学制
学费为5000元/年,培养年限为三年半,培养费总计为17500元(不包括食宿费教材费及资料费)。
(二)开学时间
2016年7月,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部门: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研招科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65516027
网址:http://zsb.***.cn
云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