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下设25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拥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中国-老挝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检中心;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中国面向周边国家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是云南华文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设立学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超过1亿元,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等13种专业硕士。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香港或澳门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专业
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招收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硕士招生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硕士)。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递区号: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递区号: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荷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考生可任选一个地点报名,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7.体格检查报告。
8.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通知以报考点通告为准。
报考的具体要求可直接向报名点垂询。
说明:考生只能填报云南师范大学的一个专业。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报名时选择的上述报名点之一
(三)初试科目
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业务课;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详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考试范围详见附件3、附件4。
六、复试及体检
初试合格者,由我校通知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详细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处网站。
体检参照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开展。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6月份寄发给考生本人。
新生于2015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招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教财〔2005〕22号”档精神,执行与我校面向大陆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相同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从7000元至12000元不等,详见我校招生处网站。
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港澳台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详见附件5。
九、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港澳台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港澳台学生还享有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云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奖学金评选权利,奖学金从800-5000人民币金额不等。
十、学制学位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4年,学习年限(含休学)原则上不超过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原则上不超过5年。修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可获相应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学校资讯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杨老师(招生处) 张老师 王老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65516027
网址:http://zsb.***.cn
邮箱:ynnuyzk@***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3.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
4.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
5.港澳台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