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国家相关部门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普通院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作了明确的界定。故省公务员局及省公安厅通知我院,我院2011年招收的禁毒学专业学生由于不是按公安专业的禁毒学招录的,所以今年报考省公务员时不得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毕业生身份报考,应以公安院校普通专业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即以政法学--法学--禁毒学报考。请已经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参加了省公务员考试报了名的同学,尽快退回申请,重新修改报名,以免耽误你的考试。
特此通知。
云南警官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