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简介
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
2015年起,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陕西省内其它高职院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在高考前进行,其中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2015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为护理。办学地点在榆林卫校。
二、报名与录取:请有意愿的学生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我校于2015年4月2日至3日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预录取考生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三、考核及评分办法: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3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60分)+面试(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5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B为110分、C为90分。
3、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人际关系适应性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等内容,由我校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
4、面试成绩:包括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由我校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
四、学校概况:榆林学院国标代码:11395; 在陕招生代码:8033;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咨询电话:0912-3896141 0912-3896142
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属于专科办学层次,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
六、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榆林学院护理(专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