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如何填报?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和盐都区招生实行“函报”方式,不再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填报志愿用的用户名(建档号)和登录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盐城市2015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网站http://www.***),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用新的密码登录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之前,须仔细阅读2015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可登录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查看),查阅《中考指南》、各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区域的填报志愿说明,到招生学校咨询普通高中择校生、民办学校、国际班等收费标准及办法,查询相关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及其他类别班的招收条件等,充分了解各种情况后再慎重填报志愿。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统一实行市级集中网上录取,一经批准录取,其学籍只能在录取学校建立,其他学校无法为学生建立学籍。每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理性选择好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志愿一经填报提交成功后不得改动,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未被录取的,将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明确专人参加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网上填报志愿业务培训,在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为考生和学生家长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严禁学校强迫考生填报或不填报某所学校志愿。志愿填报后须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学校汇总报县(市、区)招办存档。
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低控制线,在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今年普通高中择校生暂按往年规定执行,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如上级对择校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则按新精神执行。
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技师高技班各填报2个志愿;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3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
问:“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项目如何招生?
答:中职与普通本科“3+4”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主要由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与本地区本科院校对接分段培养。参加“3+4”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前段3年在我市的国家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学习,转入后段学习前,所有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成绩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且符合升学条件的由本科院校直接录取。今年我市对接“3+4”分段培养项目的牵头高校为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安排与四星级普通高中同批录取,录取时按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收的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是如何操作的?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统一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各地区低录取控制线,全市和各地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的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如尾数同分跟进,同时紧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各类职业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注册、重复录取。对实际招生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生源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办法根据录取情况另行确定。
具体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次为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50个招生计划,全部由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招生培养。
第一批次为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
第二批次为五年制高等师范、三星级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和技师高技班。五年制高等师范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在划定的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技师高技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1.2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为其他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职教类有关院校(包括普通师范学校)相关专业如需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含体检)、专业考试等加试项目的,须在6月20日前将加试项目合格考生情况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问:今年市区热点高中如何招生?
答:江苏省盐城中学在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地址办学,今年招生计划数756人,其中统招生688人,统招生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志愿的考生招生406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招生不超过282人;招收择校生68人(择校生不超过统招生数的10%),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志愿的考生招生40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招生不超过28人。今年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调整到盐城市解放北路盐中巷1号,招生计划942人(其中含国际班计划25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盐城市第一中学在原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6号办学,面向市直、亭湖区(不含乡镇)、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24人;亭湖高级中学在亭湖区人民政府向东1.8公里地址办学,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80人。
问:今年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政策如何实施?
答:今年盐城中学在市区统招生计划内安排203名定向指标生计划,其中按照市区一般初中毕业学生数占市区初中毕业学生数的比例,确定盐城中学面向市区一般初中定向指标招生数为42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填报盐城中学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统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仍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42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人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标生计划除42名用于市区一般初中外,其余161名用于在面上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被录取的定向指标生,收费按统招生标准执行。市区一般初中毕业生中符合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如报考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按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达线后录取,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必须在与学籍相一致的学校实际读满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问: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空、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10%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5%降低分数录取;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2%降低分数录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2.父母受到盐城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3.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符合多项优惠条件(包括市区定向指标生对象),不累计计算,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须在《招生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逾5月25日再提供材料者无效。享受10%和5%降分录取优待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须附有市级以上民政局有关证明;享受2%降分录取优待的和其他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须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复印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由市军分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和市双拥办共同审核确认。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户口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归侨、归侨和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台办、侨办或港澳办证明、子女关系公证书、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等材料。学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加分对象,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市教育局再次集中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问:今年普通高中还招收体育、艺术、科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吗?
答: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我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所辖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建设实际,结合重大比赛任务和区域项目布局,合理确定有关学校的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该计划包含在学校总招生计划内,不另增招生计划)。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可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加试,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1周)后,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532分)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招生低控制线,按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确需破格录取的考生,由拟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普通高中录取后批次录取,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问:市教育局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市和各县(市、区)教育纪检部门要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中考中招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问题发生的,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普通高中招生要限人数,按计划招生;限分数,划定普通高中低控制分数线;限钱数,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限时间,按时间节点分批次做好招生工作;限区域,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需到生源所在地市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上述“五限”要求,同时要求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进一步加强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和控制招生宣传费用,不得直接将招生经费与招生人头挂钩,坚决制止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现象。今年市教育局在局纪检监察室设立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是8822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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