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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2015年03月12日15:51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

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中国百强企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央财政支持的食品生物技术、现代纺织技术和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

教育部和工信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牵头建设单位

自治区少数民族学生预科基地

新疆棉纺织高技能人才培养及公共实训基地

一、学院简介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成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23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总资产5.6亿元。现有教职工666人,专任教师36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60人,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58人。国家及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面向食品、轻纺、石油、煤化工、机电及机械制造等行业开设专业58个,其中,国家重点专业7个,自治区特色专业6个。建有132个实验实训室和23个实训车间。建有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投资的实训基地13个。目前,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生活学习设施设备齐全,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标准衣柜、电脑桌、网络接口等设施,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校园;建有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艺术馆、天文台、全塑胶田径运动场等; 30个魅力社团为学生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平台,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巡礼月等活动贯穿全年,有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育人质量不断提高。与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新疆天业股份公司、神华集团、美克股份等100多家疆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与三一重工、湖北宜化等大型企业创办“三一学院”、“天润学院”等12个合作学院。近年来,每年毕业生人数近4000人,就业率名列自治区高校前列。

二、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以下简称“直升专”)

直升专是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5〕4号)文件要求,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其次,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

三、报名对象

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原则上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一级);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要取得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含二级)。

四、优惠政策

(一)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二)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3月1日10时-3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填写《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以下简称“直升专申请表”)(见附件1)。

2.各中等职业学校汇总本校的申请表,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公示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将直升专申请表、印证材料(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公示结果、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于3月28日之前统一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六、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备注

汉语言

双语班

1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2

 

 

2

应用化工技术

7

5

 

3

计算机信息管理

7

5

 

4

计算机网络技术

5

3

 

5

服装设计

3

 

 

6

食品加工技术

5

2

 

7

会计电算化

4

5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7

 

 

合计

40

20

 

七、命题及考试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与成绩:基于考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总成绩由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二)公布参加直升专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9日。

(三)准考证发放:考生凭身份证于4月12日-4月13日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地点: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八、录取

学院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4月15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

4.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

8.依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7日后发放。

九、直升专招生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工作内容

时  间

工   作

3月7日10时-3月20日18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直升专申请表

4月1日-4月2日

报名资格审查

4月8日-4月9日

公布参加直升专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月12日-4月13日

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

4月14日

面试

4月15日

录取,公布2015年学院直升专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19日-4月20日

报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5月7日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 1000元/年、600元/年、200元/年,三个标准。

十一、毕业证

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十二、推荐材料

各学校在推荐优秀毕业生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1: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附件2: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3.在校期间的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计算机等级证书(非计算机专业一级证书、计算机专业二级证书)(非必须提供);

6.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及电子照片(用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7.交纳彩色一寸电子照片(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8.公示结果。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任老师

咨询电话:0991-6850027(fax)、6850034、6860800(民语言)

E--mail :xjqg_ddzs@***

招生网址:www.***.cn/ddzs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830021

 

附件 1

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1寸

免冠

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考生号

 

就读学校

 

学习专业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

 

 

 

申请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就读学校推荐意见

 

 

 

 

是否推荐免试(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录取学校录取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招办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1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学校: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民族

考生类别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报考院校

录取专业名称

语种

入校时间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考生类别:城市应届、农村应届;语种:汉语言、民语言;出生日期格式:如1989-01-03。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方式: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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