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院学〔2014〕4号
院属各教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15年“三校生”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工作的通知》(新招〔2014〕23号)精神,为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科学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5年 “三校生”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校招生
“三校生”是指我区普通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三校高职”招生计划单列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三校生”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二、学制
我院中专、技工毕业生通过三校生考试并被录取,学制为三年。其他学校考入我院的民语言学生,需提供毕业学校预科期间汉语成绩合格证明,否则须预科一年。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贯彻自治区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三校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学院成立 “三校生”报考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段明社
副组长:帕尔哈提·艾则孜、阿巴白克里·阿布拉
成 员:潘杰、李杰、石德勇、侯晓民、周庚信、张福琴、潘飞、蔡强、刘兰英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主 任:潘飞
成 员:阿布拉江·买买提、艾尼江·沙迪尔、赛买提·艾力、吐依洪江·肉孜、艾尼瓦尔·买买提、玛利亚·乌斯曼、黄丽华、李文华、张翾子
四、报名条件及程序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新疆户籍;
(3)身体健康;
(4)普通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2.报名程序
(1)我院中专、技工毕业生以二级分院为单位,由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集中办理报考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历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2)二级分院辅导员收集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集中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告知单》;按《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填报。
(3)各二级分院统一将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于11月25日前交至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学院于12月10日前交至乌鲁木齐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考场,并统一印发准考证。
(4)考生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三校生”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报名,加强网上报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要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
五、照顾加分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统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回族考生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民考汉和汉考民考生,必须填写《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的民委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同时交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对享受民考汉和汉考民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终确认,以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名单为准。如果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关于公示
学院“三校生”报考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政策宣传工作,保证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了解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报名审查结束后对经审查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学校等)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和告示栏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991-7902009)。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七、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新疆招生与考试》刊登的招生专业目录,可选择填报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本、专科院校各一所。
民考汉考生既可以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又可以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八、考试
1.汉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2.考试时间
“三校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2015年6月7日 |
9:00-11:30 语文 |
15:00-17:00 数学 |
2015年6月8日 |
|
15:00-17:00 英语/汉语 |
九、招生专业、计划数
本年度“三校高职”计划和专业大类及专业,以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7902006、7902065。
十、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所需相关报名表格请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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