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新疆
财经
大
学
是
国
家
教
育部
2005
年批准的
试办
高水平
运动队
的高校之一,近年
来
在自治
区
大
学
生体育
竞赛
中成
绩优异 。
为
了
进
一步推
动
我校体育工作的
开
展,不
断
提高我校高水平
运动队
的
竞
技
运动
水平,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校将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相关文件精神,
在
2015
年
面向部分省份招收高水平
运动员 。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招生项目:
女子
篮
球、田
径 。
招生计划:
按
当
年自治
区
招委
会
下
达
的招生
计划数
及比例
执
行。
招生范围:
我校面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招生(不含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以上两省/区招生计划为定向计划)。
二、报考条件
(
一
)符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经报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
高
级
中等
教
育
学
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
学历 ,
获
得
国
家二
级运动员
(含)以上
证书
且高中
阶
段在省(
区 )
级
(含)以上比
赛
中,
获
得集体
项
目前五名的主力
队员
或
个
人
项
目前三名者;
2.高
级
中等
教
育
学
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
学
力,
获
得
国
家一
级运动员
(含)以上
证书
者,或近三年
内
在全
国
或
国际
集体
项
目比
赛
中
获
得前八名的主
力
队员 。
3.
获
得田
径 、
篮
球
项
目一
级运动员 、
运动
健
将 、
国际
健
将称号
的考生,可申
请参
加我校
组织
的文化
课单独
考
试 。
单独
考
试
科目
为语
文、
数学
、外
语
三
门
,考
试标
准不低于高
级
中等
教
育
毕业
考
试
要求。
三、报名、测试相关事宜
(一)测试机构及职责
我校根据高水平
运动队
招生
项
目、
计划 ,
组
水平
运动员
招生
专
家
评审
委
员会
,依据
测试标
准和
选
拔程序,
组织
考生
进
行体育
专项测试
,确定招收
对
象,
报学
校招生工作
领导
小
组
批准后,在我校
网
站公布
测试
合格的考生名
单并书
面通知本人,再予以上
报
公示。
(二)报名 、测试
1 、
组织
方式:我校采取
现场报
名,
现场审
核,
审
核通
过
后
组织专项测试 。
2 、
报
名
时间 :
2015
年4月4日
上午10:00—11:30(北京
时间 )
3 、
报
名地点:新疆
财经
大
学
体育
教学研
究部
办
公室(校田
径运动场
主席台
处 )
4 、
测试时间
、地点:
女子
篮
球
项
目:
2015
年4月4日上午
11
:30(北京
时间
)在新疆
财经
大
学篮
球
馆进
行。
田
径项
目:
2015
年4月4日上午
12
:00(北京
时间
)在新疆
财经
大
学
田
径场进
行。
四、体育专项测试内容、标准
(一)田径项目
1 、
测试项
目:
参
加田
径项
目
测试
的考生,每生限
报
一
个
主
项
。(由于
场
地的
问题 ,
标枪 、
400
米
栏 、
铁饼项
目无法
测试 ,
请
以上
专项
的考生另外
选报测试项
目)
2 、
评
分
标
准:按
国
家体育
总
局
颁
布的等
级运动员测试
成
绩标
准
执
行。
(二)篮球项目
1 、
测试项
目:
参
加
篮
球
项
目
测试
的考生,
须参
加助
跑
摸高(
单 、
双
脚)、一分
钟
自投自
抢
三分球、多
种变
向
运
球上
篮
、自
选项
目、
实战
能力五
个项
目的
测试 。
2 、
评
分
项
目:
参
照
国
家体育
总
局
测试标
准
进
行
篮
球
综
合技
术测试 。
五、文化考试
考生
须
在
户
口所在地招
办报
名
并参
加全
国
普通高等
学
校招生
统
一考
试 。
六、录取
我校根据
计划
招生
数
,体育
专项测试
成
绩
、高考成
绩 、
报
考志愿、
专业
志愿
决
定是否予以
录
取及
录
取
专业 。
录
取
办
法如下:
(一)
获
得我校高水平
运动员认
定
资
格的考生,文化成
绩达
到自治
区
本科第二批次
录
取控制分
数线
,我校
将
予以
录
取。
(二)
获
得我校高水平
运动员认
定
资
格,体育
专项测试
成
绩
特
别
突出、确有培
养
前途的考生,在不超
过
我校高水平
运动员
招生
计划
人
数
30%
的前提下,且文化成
绩达
到自治
区
本科第二批次
录
取控制分
数线的
65%
,我校
将
予以
录
取。
(三)未
经
体育
专项测试
合格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
录
取。
七、考生须知
(一)报名须知
1
、考生
须
携
带
提前下
载
、且如
实填写
完
毕
的《新疆
财经
大
学
2015
年招收高水平
运动员报
名表》(
见
附件);身
份证
或
户
籍
证
明
复
印件;考生
学
校的推荐信;
1
寸近照3
张 。
2
、报
名
时进
行
资
格
审查
,通
过审查
的考生的
报
名材料留存我校建
档
,按招生程序逐次退
还 ,
请
留好
备份 。
(二)测试须知
考生自
备运动
服、
运动
鞋及必要的
运动
器材;考生及陪同人
员
食宿
费
用自理;外地
学
生乘坐火
车来乌鲁
木
齐
,可在
乌鲁
木
齐
火
车
南站乘
BRT1
号线
到
财经大学
下
车
即可。
(三)查询须知
对
体育
专项测试
合格者,我校在“新疆
财经
大
学网
站” (
网
址:
;
)上
进
行公示,
并
上
报
自治
区
招生
办
公室及
教
育部高校
学
生司。自治
区
招
办将
以适
当
的方式
进
行公示,
教
育部
将
在“阳光高考平台”(
网
址:
http://gaokao.***.cn/
)上
进
行公示。通
过
三
级
公示者
为
我校招收高水平
运动员预备
人
选 。
八、监督机制
(一)考生
应
本着“
诚
信”原
则
,如
实填写
申
请
表和提供相
关
材料。如有弄
虚
作假,一
经查实
,即取消相
应资
格。
(二)体育
专项测试现场
公布
测试
成
绩 ,
并
由
现场
裁判
员 、
记
分
员
及考生三方
对测试结
果
进
行
签
字确
认 ,
并
全程
监
控
录
像。
(三)
对
体育
专项测试
合格者,我校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四)我校
纪检监
察室
将
全程
监
督高水平
运动员
的体育
专项测试
和招生
录
取工作。
校
纪检监查
室
联
系
电话 :
0991-7842205 。
九、其他
我校
录
取的高水平
运动员须与学
校
签订协议
,在校
学习
期
间
,必
须
遵守
学
校的有
关规
定,服
从
安排,
参
加
学
校
组织
的有
关
体育
训练
和比
赛
活
动
,承担
个
人
应尽
的
义务
。我校
将
在入
学
后
对
所
录
取的
学
生
进
行身体健康
复检
和
运动
水平
复查
,凡不符合
录
取要求或者弄
虚
作假者,
将
取消入
学资
格。
十、本办法由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新疆
财经
大
学
体育部
电话 :
0991
-7842153、7842156
联
系人:
孙丽
珍
新疆
财经
大
学学
生工作
处电话 :
0991
-7804693
联
系人:
赵枫
通信地址:新疆
财经
大
学
体育部
办
公室(
乌鲁
木
齐
市北京中路
449
号 )
联
系人:
孙丽
珍
邮编 :
830012
新疆财经大学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