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保送资格的学生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推荐与报考
(一)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采取以个人自荐为主、中学推荐为辅的方式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9日。推荐报考时,须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一份;
2.《许昌学院保送生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3.省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阶段品德操行鉴定表、年级学习成绩排名表等。
(二)注意事项
1.《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许昌学院保送生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上张贴的考生照片,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印章;
2.报送材料时,须同时出示考生各类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学校验审核实。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对各中学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9-30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文化课测试
符合保送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17:00
2.报到地点: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
3.考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通知)
4.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四、录取办法
(一)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和高中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保送生人选,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
(二)被确定的保送生人选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校园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保送生录取名单及招生来源计划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被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及其它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校园招生信息网公示至年底。
五、监督保障
(一)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的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三)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8928
六、上述选拔录取办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我校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61000
咨询电话:0374-2968816
招生网址: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