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有些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 部分:
为习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求,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估经济专业人才,推进经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与有关部分洽谈,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疑问告诉如下:
一、调整的专业
(一)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二)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三)将原财务专业的财务、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务税收专业。
(四)将原旅行专业的饭馆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行专业。
二、保存的专业
在这次调整中未做变化的有:农业、金融、稳妥、运送(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三、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称号见附表。
四、有关事项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的专业设置施行。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称号均为“经济基础知识”。
(三)请各地人事部分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将本告诉精神向社会发布,做好考试报名及考试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一五年三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