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法法律硕士学位课程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S & LAW)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丰厚文化底蕴的高等学府。前身是1937年创建的陕北公学。几经变迁,至今已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2006年10月正式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特别是改革2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成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拥有400多名教授、副教授,设有12个学院2个部,22个本科专业、2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横跨四大门类,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5000余人,已成为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香港公开大学(The Open University of Kong)是香港政府于1989年创办的一所正规新型公立大学。现任校监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现任校长是梁智仁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香港公开大学颁授博士、硕士、学士及副学士学位。该学位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认可,与香港其他接受政府资助的大学所颁学位具同等地位,在香港及海外均获广泛认可(可参考香港特区官网***.***)。
香港公开大学下设四个教学学院,分别是人文社会科学院、商业管理学院、教育及语文学院、科技学院,已有超过十二万名学员修读不同的科目,在读生现有二万多名,毕业生迄今已有大约三万人。香港公开大学一直致力为各界人士提供优质灵活的高等教育机会,本校的课程在教学语言、授课方式、科技应用、课程结构和学习年期等方面都极具灵活性,给予学生更大的自由度,让学生能同时兼顾学业、事业和家庭。
项目介绍
为了更好的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和市场经济建设、法制建设的需要,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立法、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西北政法大学与香港公开大学各自独特的优势,携手合作中国商法法律硕士学位课程班。该项目的特点是全套引进香港公开大学课程体系和证书标准。香港公开大学进行培养计划的制定,西北政法大学负责实施完成。在西北政法大学为期两年的课程讲授之后,赴香港进行为期一周的境外学习。学员在完成本课程的所有培养环节并达到香港公开大学的学位要求且成绩合格者,申请获得香港公开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此证书与香港公开大学在校生所取得的学位证书一致。
招生专业
中国商法
专业优势
商业管理学院推出的中国商法法律硕士课程,主要是针对市场如何迎合中国营商环境与法律规条这种关系而设计的。课程内容兼顾全面性及实用性,并会比较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商法的分别。
● 模式化、系统性 根据企业或组织内部各种资源的内在联系,融合国内外相关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侧重对法律知识的整体运用。
● 个案化,实用性 强调实例教学和理论联合实际,注重对知识的理解运用,而非单纯的记忆。
● 学分制,灵活性 课程每一科目均计算学分,累计达到规定学分,即可获得学位证书。
在职不学习,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均由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担任教学,循序渐进地为学员安排面授课程、作业辅导、研讨会、专题讲座及课后复习计划,同时以香港公开大学为课程提供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电脑辅助教学软件等远端教学媒体。另外教学管理人员会配合班级组织、建立灵活多样的学习小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
● 结识来自业界的成功人士,搭建人生新平台,创造成功新机遇。
学习年期
学习年期为2年,长可达4年。
课程设置
科目编号
科 目 名 称
学分
性 质
B843CW
中国民法原理与实践
5
必修
B844CW
中国合同法
5
必修
B845CW
中国企业法
5
必修
B846CW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
5
必修
B847CW
中国金融法
5
必修
B848CW
国际商业法与中国
5
必修
B855CW
商业法比较研究(一)
5
必修
B856CW
商业法比较研究(二)
5
必修
B813CW
商业概念与实务在法律专业的应用(一)
5
选修
B814CW
商业概念与实务在法律专业的应用(二)
5
选修
B894CW
管理与法律专业(一)
5
选修
B895CW
管理与法律专业(二)
5
选修
B849CW
中国宪法原理与实践
5
选修
B852CW
中国经济法理论与实践
5
选修
B853CW
中国行政法原理与实践
5
选修
B854CW
中国商业纠纷处理的法律机制
5
选修
注:此课程的后更新日期为 年 月 日。
入学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
授课方式
● 周末授课
学费标准(人民币)
● 学费:36000元
● 指定参考书及资料费:700元
● 报名费:200元
● 境外学习费:1000元
● 毕业费:500元
注:(需或70学分的,需另交10学分费即6000元。境外学习费用并不包含学员往返香港的旅费及在港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
报读方法
● 报名需交验的证件:
已填妥的报名表
一寸照片4张(需在背面写上姓名)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职称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西北政法大学
电话:029-88182628 85385180 86699522
网址:http://www.*** http://www.***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A2-24室 710122
西北政法大学北区行政楼241室(长安南路300号) 710063
师资介绍
张 翔
副教授。199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8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著1部。
徐德敏
教授,196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原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社科院法研所特邀研究员、陕西省宏观经济研究咨询专家组成员等。
郭富青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并在华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
学位。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半年。研究方向为商法。社会兼职: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 巧
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业、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研究工作。社会兼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特聘教师,陕西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
孙昊亮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业、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科技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
强 力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金融学会理事,陕西省保险学会理事,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証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侯西勋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主任。自1986年起从事宪法学教学至今。
黄 河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土地法与房地产法。已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西安市政协副主席,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义海忠
副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近几年先后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现主持省级课题两项,参与国家级、省级与院级课题多项;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西安市科委《优化西安发展环境》的课题项目荣获第四届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现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特邀执法监察专员;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理事,并兼任该研究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银河工程特聘教授。
王周户
教授,现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原法学三系系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王周户一直致力于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2年,主编了《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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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53CW
中国行政法原理与实践
5
选修
B854CW
中国商业纠纷处理的法律机制
5
选修
注:此课程的后更新日期为 年 月 日。
入学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
授课方式
● 周末授课
学费标准(人民币)
● 学费:36000元
● 指定参考书及资料费:700元
● 报名费:200元
● 境外学习费:1000元
● 毕业费:500元
注:(需或70学分的,需另交10学分费即6000元。境外学习费用并不包含学员往返香港的旅费及在港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
报读方法
● 报名需交验的证件:
已填妥的报名表
一寸照片4张(需在背面写上姓名)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职称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两份
西北政法大学
电话:029-88182628 85385180 86699522
网址:http://www.*** http://www.***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A2-24室 710122
西北政法大学北区行政楼241室(长安南路300号) 710063
师资介绍
张 翔
副教授。199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至2008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著1部。
徐德敏
教授,196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原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社科院法研所特邀研究员、陕西省宏观经济研究咨询专家组成员等。
郭富青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并在华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
学位。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半年。研究方向为商法。社会兼职: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杨 巧
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业、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研究工作。社会兼职: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特聘教师,陕西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秘书长。
孙昊亮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业、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科技法、知识产权法、竞争法。
强 力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金融学会理事,陕西省保险学会理事,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証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侯西勋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教研室主任。自1986年起从事宪法学教学至今。
黄 河
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土地法与房地产法。已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西安市政协副主席,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义海忠
副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近几年先后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现主持省级课题两项,参与国家级、省级与院级课题多项;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西安市科委《优化西安发展环境》的课题项目荣获第四届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现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特邀执法监察专员;中国商业法学研究会理事,并兼任该研究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银河工程特聘教授。
王周户
教授,现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行政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原法学三系系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王周户一直致力于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92年,主编了《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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