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者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 普高生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每科A级85分、B级75分、C级65分、D级50分进行换算;综合素质评价按照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对应的分值分别为90分、80分、70分、50分进行换算。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较差”或“D”的我校不予接受。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分=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