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特对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工作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请考核制是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为目标的一项博士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是对我校现行博士生选拔制度的补充和完善。申请考核制应充分发挥考核专家组的作用,强化对申请者的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切实选拔优秀博士生源。
二、基本原则
1.三公原则
在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组织程序,透明考核过程、公示录取结果。
2.质量原则
衡量申请考核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是博士生生源质量的提高,要确保质量,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办法。
3.互补原则
申请考核制与现行博士生招考办法相互补充,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
4.试行学科
我院的光学工程(080300)、物理电子学(080901)、无线电物理(070208)、光学(070207)四个学科可实行申请考核制。
三、组织机构
(1) 学院领导小组
组成:郭立新(组长)、邵晓鹏、曾晓东、张建奇、韩一平;
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
(2)考核专家小组
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考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3) 监督小组
组成:林波、张民、白璐、马琳、曹长庆;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申请者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应届硕士生
①个人学术背景;
②硕士导师推荐意见;
③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
④硕士学位论文创新点;
⑤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在EI或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⑥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
(2)在职人员(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
③以第一作者在EI或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④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3) 硕博连读考生
①个人学术背景;
②硕士导师推荐意见;
③硕士(已修课程)和本科阶段成绩;
④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作为负责人主持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10)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六、申请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提交材料
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专家考核材料
学院聘请考核专家小组重点考核申请者的材料,确认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学院要求,同时确认是否需要申请者参加博士生入学的科目考试。
4.综合面试
由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不及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
5.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成绩及学校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七、信息公开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网站(stp.***.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北校区西大楼III-419)。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5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19日
原标题: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