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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

  2015年10月30日17:1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计算机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制”)改革。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成:王泉(组长)  马建峰、沈玉龙、崔江涛、高琳;

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

秘书:向麟海

(二)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  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监督小组

组成:马建峰、王卫东、付凯元、高红;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申请者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

    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2)应届硕士生

    ①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职人员(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②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③ 近三年,作为负责人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下载);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两位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原则上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申请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6、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申请程序及原则

    1、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至学院。

    2、考核专家小组在认真考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经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进行公示。

    3、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科学选拔。

    4、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5、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二)审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应做好相应记录工作。

(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二)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七、录取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通过“申请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cs.***.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354

九、其他

(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5年9月6日


原标题: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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