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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2015年10月30日17:2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制"实施方案

(试行)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实施方案(试行)》,特对我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工作规定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马建峰

副组长:李晖

成员:陈晓峰、李兴华、闫峥、刘家佳、吕锡香

秘书:陈刚

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

2.核专家小组

组成:由我院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位)组成

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  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3.监督小组

组成:杨力  朱辉  胡建伟

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二、 报考资格

1.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3. 我校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其他申请者一般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除满足以上四点外:

(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

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2) 应届硕士生: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SCIEI检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CCF C类以上或学院认可的会议)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 非应届硕士(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③以第一作者在SCI、 EI检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CCF C类以上或学院认可的会议)发表至少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④以第一作者出版1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⑤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的其他材料。

三、 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成绩专用公章,经培养单位成绩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

4.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6.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其他可选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四、 报名、考及录取程序

1.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按照时间要求提交至学院。

2.考核专家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经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3.申请者来校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包括: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英语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②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4.学院公布录取结果。

①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②通过“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 信息公开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网站(http://ce.***.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办公室公示。

联系电话:029-88203712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982

六、其他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此通知未尽事宜由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申请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2015915

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微电子学院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原标题: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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