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梧州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一所“区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的本科院校。升本以来,梧州学院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水平稳步提高,办学实力逐步增强,社会影响力快速提升。
梧州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祥地,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的美称。学院位于梧州桂江西畔,有两个校区,校园面积953亩,另有1520亩发展计划用地,校舍面积26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11个教学系(部),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哲学等9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另外向越南、泰国等国家招收留学生。目前总折合学生数11750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1465人,外国留学生(包括短期培训生)100多人。学院有专任教师586人,外聘教师91人。高级职称教师179人;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30人。
学院不断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现有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广西特色专业3个,广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2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广西区级高校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4门。获得自治区级教改项目75项,教学成果奖9项。建有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微型企业孵化园、梧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等学生实践和综合发展平台。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600多项。
学院升本后共获得科研项目300多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部级60多项。有广西重点学科4个,广西重点培育学科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有宝石设计与检测实验室、软件开发中心、信号处理实验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所、粤港澳产业转移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中心、西江研究院等一批科研平台。2013年,科研经费突破1000万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项,市级奖20项。
学院连续八年被评为“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全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等。先后获得“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中国高校饮食行业百佳食堂”、“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学校”等荣誉称号。
目前,梧州学院正抓住国家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战略、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的机遇,加快内涵建设,努力把学院办成一所适应区域发展需要、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应用型地方性大学。
梧州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群体优化、结构合理、德才兼备,适应我院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三)引进人才的年龄:硕士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超过52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18万元。
2.学院提供过渡房一套。
3.科研启动经费:工科5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4.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5.由学校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6.配偶可随调或聘用到学校适当岗位工作。
7.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学校给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逐年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逐年发放住房补贴。
(二)博士
1.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15万元。
2.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产业经济学、设计学等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类博士(本、硕、博均是“985”或“211”高校毕业),学校免费提供90㎡住房一套,8年服务期满产权归个人所有。其他类专业博士学校提供过渡房一套。
3.科研启动经费:工科5万元,其它学科4万元。
4.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5.由学校配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一套。
6.配偶可随调或聘用到学校适当岗位工作。
7.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学校给予学历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
(三)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机械、艺术设计类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若购买院外商品房,学校预借住房首付款(首付款不超过住房补贴的50%),其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其他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待遇面议。
2.科研启动经费:工科2万元,其他学科1万元。
3.按国家有关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发课酬、津贴以及科研成果奖励金。
4.学校积极帮助其联系本人配偶随调工作及子女转学就读等问题。
5.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学校给专业技术职务较高的一位按标准全额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另一位按本人应享受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
(四)硕士
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产业经济学、设计学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类硕士(本、硕均是“985”或“211”高校毕业),学校免费提供60㎡住房一套,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学校积极帮助联系其本人配偶随调工作及子女转学就读等问题。其他类专业硕士,根据学校引进人才情况而定,待遇面议。
三、引进人才到校报到后,学校与其签订《梧州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教授及其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硕士、副教授及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年限为8年。
四、未列入学校年度招聘计划,但所学专业属于学校所开设学科的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列入招聘范围,并享受当年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五、除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本人申请调入的,不享受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六、凡有意向到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欢迎来学校考察,学院对属于年度招聘计划范围内的,具有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予以报销单程车票,办理调入手续并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后予以一次性报销往返车票;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来学校考察,不论是否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学校均予以一次性报销往返车费。
七、本办法自2013年5月2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引进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八、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531
邮箱:wzxyrc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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