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原定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对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的工作事项取消,医务室不再统一安排体检工作,请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并在学院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报告;未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4月17日前补交。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位考生谅解。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