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包括国家统一考试和复试两部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重点考察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研究生是否符合培养的基本要求。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所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政策,指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人事处的部门领导、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完生录取具体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所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6名,其中光学工程3名,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名。 三、调剂工作 参加复试人数应不低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的120%,不高于150%。我所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人数不足本专业复试人数时,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政策如下: 1、我所优先考虑985或211学校的毕业生调剂,调剂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初试成绩总成绩在290分以上。单科满分为100分的科目,考分应在40以上,单科满分为150分的科目,考分应在75分以上; 3、身体强健,能从事国防科研工作。 符合国家各项调剂政策,满足我所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填报调剂志愿; 我所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调剂生名单下载,用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考生,所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我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满足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各专业申请调剂,也可申请调剂到外单位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考生,只要总分超过国家公布的分数线,各单科分数超过国家公布的单科分数线,可参加我所的复试。申请调剂的考生,应满足我所公布的调剂分数线和各项要求,通过我所的审核后,方可参加我所的复试。 2、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从物理光学,自动控制理论,电子技术基础三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科目考试;英语笔试考察考生对科技英语阅读理解能力,英语笔译能力。 复试必须包含面试,面试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含约5分钟的英语听说能力考核;15分钟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科学业、本专业以外的知识,学习能力、想象创新能力、逻辑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3、复试计分办法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同等对待,参加复试考生的拟录取以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专业复试成绩150分×1.0+英语复试成绩100分×1.0+复试面试成绩100分×2.5]×50%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还必须通过我所的保密审查和政治审查。我所将安排拟录取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联系心理咨询中心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对于以上各项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我所一律不予录取。 |